注册流程
注册流程

产品注册
本部分为希望通过澳大利亚监管人注册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分步指示。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 能效监管产品(Products regulated for energy efficiency)必须经注册,且满足一些法律要求,然后才能销售或供应。
如果你正在考虑向新西兰进口、制造或供应产品,请访问EECA网站(EECA website)(link is external),因为相关指南和条例略有不同。
如果某一产品的能效特征符合该产品所属产品类别的标准,并且已在澳大利亚注册,则产品视为已根据《2002年新西兰能效(用能产品)条例》(New Zealand Energy Efficiency (Energy using Products) Regulations 2002) 注册,可以在新西兰供应。
注:跨塔斯曼互相认可协议(TTMRA)规定,如果某一产品是从新西兰进口到澳大利亚,且符合新西兰法律要求,则该产品可以在澳大利亚销售,而无需再在澳大利亚注册,反之亦然。在澳大利亚,相关法律是《1997年跨塔斯曼互相认可法案》(Trans-Tasman Mutual Recognition Act 1997)(link is external);在新西兰,相关法律是《跨塔斯曼互相认可协议》(Trans-Tasman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TTMRA))。
注册步骤
1. 了解你的产品是否是能效监管产品,并了解相关法律要求
澳大利亚GEMS决议(Australian GEMS Determinations)规定哪些产品是监管产品以及对这些产品有什么法律要求。这可能包括最低能效标准和能效等级标签要求。
2. 了解你的产品是否已被注册
在澳大利亚,相同的产品模型不允许注册一次以上。这是《2012年温室气体和能源最低标准法》(《GEMS法》)的规定。 已注册且符合条例规定的产品列在 注册数据库(Registration Database)中。如果找不到某一产品,请询问制造商或进口商是否可以出示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3. 检测产品或从制造商获得检测结果
检测报告说明你的产品是否达到最低能效标准,并决定产品能效等级标签上的内容。你可能需要在申请注册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可以显示你所做(或为你所做)检测的结果,也可以由产品制造商提供。了解产品检测要求(testing requirements for your products)。
4. 了解你是否需要支付注册费
在澳大利亚注册的申请人需要支付注册费,这是申请流程的一部分。了解你的产品需要什么注册费(registration fees)。
5. 登录能效评级注册网
已注册用户登录(Log in as an existing user)。如果你是新用户,你需要注册在线用户账户(register for an online user account)。新用户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登录信息邮件。
6. 创建“申请人”或加入已有申请人
新申请人
如果你的公司是新公司,或你了解到你的公司以前没有在澳大利亚供应过产品,则你公司可能尚未成为申请人。在该情况下,你需要创建新申请人账户。关于如何操作的详细指示见供应商指南(Suppliers’Guide)第4.2.6条。
如果你是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创建新申请人,请记得在提交申请之前附上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样板见供应商指南(Suppliers’Guide)第98页。
已有申请人
在很多情况下,你的公司已经在注册数据库中创建申请人账户。如果你了解到你公司的产品正在进行注册以在澳大利亚供应,则该公司已经成为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让公司的授权人员邀请你成为授权代表,请求使用公司账户。关于如何操作的更多信息见供应商指南(Suppliers’ Guide)第4.3条。
不确定?
如果你不确定你的公司是否已注册成为申请人,可以在尝试创建新申请人账户之前向公司咨询,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能效评级小组,邮箱:energyrating@environment.gov.au。使用与已有账户相同或非常相似的信息申请新账户可能会被拒绝。
更多信息见供应商用户指南(Suppliers’User Guide)。
7. 创建能效等级标签 – 如要求
有些产品类型在供应或销售时需要具备能效等级标签。可编辑能效等级标签模板可以从能效评级注册网(Energy Rating Registration Site) 下载。你需要登录并申请,然后才能下载模板。下列电器在销售时必须具备能效等级标签:
在零售商店中
下列产品必须具备能效等级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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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填写在线产品注册申请
关于填写在线申请表的详细指示见供应商用户指南(Suppliers’User Guide)。
注册申请只有在提供全部必要信息后才作处理。如果你的申请还需其他信息,申请将被退回以进行修改。请确保申请人账户联系方式是最新的。
9. 处理申请需要28天
我们会尽量在28天内完成申请审批。申请获得批准后,你会收到确认信和注册号。澳大利亚的注册人还会收到注册批准证书。
10. 豁免
条例监管范围之外的产品类别被视为不受该条例监管,通常列在澳大利亚GEMS决议(Australian GEMS determination)或新西兰法律(NewZealand Legislation) 中。
在特殊情况下,对于在监管范围内但不合规定的模型,你可能可以寻求豁免。你需要填写豁免申请表(Applicationfor Exemption Form) 并提交给澳大利亚GEMS监管人(Australian GEMS Regulator),以申请豁免。豁免由监管人酌情授予。
注:新西兰监管人没有授予产品豁免的法律权力。关于豁免的更多信息见相关澳大利亚法律(Australianlegislation)
注册须知
新产品注册规则
请注意:在澳大利亚使用或销售的模型只需注册一次。
产品模型必须符合监管标准,然后才能注册。在澳大利亚,相同的产品模型不允许注册一次以上。这是《2012年温室气体和能源最低标准法》的规定。
产品模型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产品注册数据库中没有相同模型。
- 有相同的已注册模型,但品牌名称不同。
- 有相同的已注册模型,但5年注册期已满或将在6个月内到期。
- 有相同的已注册模型,但已作废且无法向市场供应。
如果你在模型申请中输入的型号已经被你或其他人注册过,会显示警告讯息。不要继续为该注册付款。再次申请注册已注册的产品模型不会被接受。
重新注册已注册产品
你可以重新注册已注册模型,以延长注册期,这可以通过提交申请,注册当前已有申请人已注册的型号来实现。模型每五年需要重新注册一次。重新注册已注册模型时,你仍会看到警告,但你需要继续更新产品注册。你可以在到期日前的六个月内申请更新注册。
是否需要注册许多类似产品?
如需注册许多类似产品,你可以使用批量申请流程。你可以上传一个申请信息excel电子表格或分别为每个产品创建申请。只有在对一些产品你需要回答相同的问题,但答案可能不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批量申请。一次批量申请可以最多包括100个产品。
是否需要注册模型系列?
在有些情况下,你可以将一组模型注册为模型系列。这意味着你可以一次注册多个模型。是否可以注册模型系列取决于相关的GEMS决议或监管标准。如想了解你的模型是否可以注册为模型系列,请参阅相关GEMS决议和/或监管标准。关于如何注册模型系列的指示见相关部分。
向澳大利亚GEMS监管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
向澳大利亚GEMS监管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地址可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澳大利亚境内外企业均可通过能效评级注册网并根据用户指南向澳大利亚GEMS监管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在澳大利亚注册的企业在创建新申请人流程中,必须提供ACN(澳大利亚公司编号)和/或ABN(澳大利亚商业编号)。
向新西兰监管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
向新西兰监管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地址必须在新西兰并已在新西兰注册。
常见问题 – 注册之前
根据《GEMS法》,某些产品类别中的模型不可以注册一次以上。如果几家制造商生产的模型有相同的品牌名称、型号和技术规格,则注册一次就可以供应该产品。
每个品牌名称/模型组合只能以一定的效率注册一次。相关GEMS决议中规定有产品的各种效率水平。但是,如果模型经过重新设计和重新检测,达到更高的效率水平,你可以提交新申请,以注册改进后的产品。提交新申请需要支付全部注册费。
《GEMS法》要求产品必须经过注册,然后才可以供应或用于商业用途。对于用于检测的进口产品没有限制;但是,你必须注册GEMS监管产品,然后才可以供应产品。如果你进口的模型是为了用于检测或在交易会或展览会展示(不提供订购/购买),那么你不需要注册产品。
不适用。如果你进口的产品仅供个人使用,或购买二手产品,则产品不需要注册。
相关GEMS决议和产品标准是与能效相关的条例。产品供应商还必须确保产品符合其他条例的要求(例如安全性)。
在澳大利亚,只要产品一直符合相关决议的要求,产品注册从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只有在模型未能通过核查(check testing)时,注册期才会改变。
新西兰监管人批准的注册没有有效期。
可能会定期发布替换决议或标准修订。
如果某种电器的MEPS水平发生变化,任何制造或向澳大利亚出进口并供应的新电器必须符合新要求。
符合新MEPS水平的已注册产品可以继续销售至当前注册到期。
未达到新MEPS水平的产品受《GEMS法》原始条款的管辖,在变化发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存货可以继续销售至售完为止。
如需向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出进口或销售电器,你需要了解你的产品是否为能效监管产品。如果是能效监管产品,你需要确保产品经过注册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根据具体产品,产品可能需要满足最低能效标准(MEPS)和/或能效等级标签要求。
如果你正在考虑向新西兰出进口或供应产品以供销售,请访问EECA网站,因为相关指南和条例略有不同。
你需要在能效评级注册网(Energy Rating Registration Site)填写在线申请表,以在这两个国家申请注册(apply for registration in either country)。系统会在你开始申请时提示你选择澳大利亚监管人或新西兰监管人。
申请人可以是供应某一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其他相关机构。相关供应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批发商和零售商。
申请人在产品注册网(product registration website)注册他们的机构,会得到一个申请人ID号(公司账号)。机构的所有产品注册申请都要通过申请人ID提交。机构可以选择安排顾问或代理人代表其提交申请,但申请必须在相关申请人ID中提交。
澳大利亚:受监管产品的具体要求见温室气体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决议,决议通常提及相关澳大利亚或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中的条款。
注册人需要根据相关GEMS决议中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产品。你可能需要在申请注册时提供完整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最好由经认证的实验室提供;但是也可以接受由制造商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报告。
新西兰:如想向新西兰监管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你应当根据相关产品标准(relevant product standard)检测产品。具体检测信息(Specific testing information)见新西兰能效和节能管理局网站(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Authority (EECA) website)
根据《2002年能效(用能产品)条例》(Energy Efficiency (Energy using Products) Regulations 2002),新西认可在澳大利亚注册的产品,如同产品已向新西兰监管人注册一样。如果产品的性能符合新西兰的相关要求,则可以在新西兰供应。在大多数情况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MEPS水平相同,但新西兰对镇流器和电热水器的要求稍高。
跨塔斯曼互相认可协议(TTMRA)是新西兰政府与澳大利亚联邦、州和领地政府之间约定的协议,规定如果产品是在运输到新西兰之后再进口到澳大利亚,且已在新西兰注册,则该产品可以在澳大利亚销售或用于商业用途。
如果模型符合某些要求,一些决议或监管标准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模型在一次注册中注册为“模型系列”。你需要参阅相关决议或监管标准,了解你是否可以注册某类产品的模型系列。
常见问题 – 注册产品
在线申请流程中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 你机构的信息
- 产品和制造商信息
- 机构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和应付账款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 电子版实验室报告 – 如要求
- 电子版能效等级标签 – 如要求
- 规定的注册费 – 仅在澳大利亚。
向澳大利亚监管人提交申请需要先支付注册费,然后再提交申请以进行评估,注册费概不退还。注册费(registration fee)根据具体的电器或设备类型有所不同。费用通过安全支付网关在线支付。在线支付功能只接受来自维萨卡或万事达卡的付款;其他支付方式不可用。澳大利亚监管人采取这一决定,旨在尽量提高效率并缩短批准付款和处理注册的时间。在线支付可以立即向申请人和监管人确认付款成功– 或付款不成功。
向新西兰监管人提交申请目前不需支付注册费。
不需要,注册费不需要支付GST。
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之前支付,该费用是手续费,概不退还。
你需要在上一个栏目“注册类型”中选择相关决议,才能在监管机构栏目中选择澳大利亚监管人。
如需向新西兰监管人提交申请,你就职的企业必须在新西兰经营。
如需了解关于选择正确监管人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here)。
如果在申请表中收到错误讯息,应当先检查已输入的信息,确保没有出现错误。如果问题没有解决,可以在供应商用户指南中寻找帮助。
如果你仍然遇到问题,可以将错误讯息截图并粘贴到一个文件中。然后,你可以将该文件作为附件发邮件(email)并解释问题。请确保在邮件中加入你的记录ID号,以便我们可以调查这一问题。
如果技术评估专员对你的申请有任何问题,或你需要提供更多信息以评估申请,申请可能被退回。申请被退回的原因将显示在每个记录ID的说明与更改记录栏目中。你应当提供必要的信息,或对申请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重新提交申请。更多信息见供应商用户指南第8.3条。
处理申请需要28天。如果你的注册获得批准,或你的机构需要提供更多信息以评估申请,我们会联系申请人ID中的管理联系人。
《2012年GEMS法》(GEMS Act 2012)第164条列有可以复审的GEMS监管人决定。如果申请人认为他们有理由要求复审某一决定,可以要求复审。
怎样申请复审?
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决定通知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GEMS监管人申请,除非GEMS监管人允许更长的时间。如果接到申请,GEMS监管人必须复审该决定,但可以根据复审的具体情况,确认、改变或撤销决定。
有独立复审途径吗?
申请人可以向行政上诉仲裁处(AAT)申请复审。但是,只有在GEMS监管人完成内部复审并向申请人通知结果后,或在初始决定是由GEMS监管人做出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AAT复审。
在使用注册系统之前,你需要创建用户账户。这是你的个人用户账户,可以让你登录到系统中,以创建申请人ID并提交产品注册申请。关于创建用户账户的指示见供应商用户指南第4.1条。
提交创建新申请人ID请求的步骤见供应商用户指南第4.1条。是否批准创建新申请人ID请求由能效评级小组决定,因此我们建议,在创建新申请人ID的请求获得批准且状态变为“活动”之前,不要在申请人ID中开始任何产品注册申请。
如果你是代表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的代理人或顾问,请在提交创建新申请人ID请求之前,了解申请人是否已有申请人ID。能效评级小组比较倾向于你受邀加入已有申请人ID,而不是提交为公司创建另一个申请人ID的请求。
如果申请人ID中当前所列的授权人员已从你的机构离职,但没有提供公司账户的使用权限,你可以向能效评级小组发邮件(email the Energy Rating Team),以寻求帮助。在申请人ID中任命新授权人员的申请书应当有机构信头,且申请书不能由任命的新授权人员签字。请确保申请书中包含新授权人员的完整联系方式。
产品注册申请通过在线能效评级注册网(Energy Rating Registration Site)向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监管人提交。提交产品注册申请的步骤见供应商用户指南第4.2.2条。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我们(contact us)(发邮件链接)。
如需了解关于向新西兰提交产品注册申请的更多信息,请访问EECA网站(the EECA website)(外部链接)或发送邮件至info@eeca.govt.nz。
常见问题 – 注册管理
如果你想更新产品注册,且模型的技术规格仍与原有注册相同,你可以使用已有注册中的更新注册功能。这会将已有注册复制到更新中。你应当以提交新注册申请的方式付款并提交更新。关于如何更新注册的更多信息见这篇新闻文章(this news article )和供应商用户指南第9.5条。
如果模型的技术规格发生变化,你需要填写新申请表,重新注册产品。请注意,你应当确认你的产品仍符合当前决议。你可能需要提供新的检测报告,以遵守对相关GEMS决议(GEMS Determination)或标准做出的修改。
如果原有注册发生在《GEMS法》实施(2012年10月)之前,你可能不符合《2012年GEMS法》中描述的申请人定义。你必须“与供应链有适当的关联”,即是进口商、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
如果你有有效的模型系列注册或单一模型注册,且新模型符合该产品类别的相关条件,可以在该注册中添加新模型。在已有注册中添加一个新模型费用是$250($250 fee)。请参阅供应商用户指南第9.4.2条中的指示,获得关于提交修改请求以添加模型的帮助。
为使产品显示在对比工具上,产品必须有有效注册,或符合“不溯既往”条款。如果申请人已注明产品目前无法供应,则产品会在对比工具上标为无法供应。对比工具可以显示所有的有效注册和符合不溯既往条款的注册,无论是否可以供应;但是,你可以通过取消选择“包含不再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制造或进口的过时产品”复选框,将其调整为仅搜索“可供应”产品。
为使产品显示在对比工具和手机应用程序上,申请人必须确保发布设置是正确的。关于注册人如何更新产品网站设置的指示见供应商用户指南第10.3条。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可以指定一个日期,使产品在该日期后变为“无法供应”。该日期结束后,注册中的模型将显示为“无法供应”,只有选择“包含不再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制造或进口的过时产品”复选框,模型才会显示。
在注册期内,申请人可以随时更新或删除该日期。如果申请人没有输入日期,在到期日之前或申请人更新设置之前,产品将一直显示为“可供应”。关于注册如何显示在对比工具上的更多信息, 见供应商用户指南第10.3条。
如果你打开能效评级网的公共对比工具并查看电脑注册(computer registrations),你会注意到列出的每个模型都添加有不同的后缀。
后缀表示2013年温室气体和能源最低标准(电脑)决议(Greenhouse and Energy Minimum Standards (Computers) Determination 2013)中规定的类别。所有的电脑注册都包含相应的类别。但是消费者仍可以通过搜索型号找到相关模型。
能效评级小组不知道任何个人密码,因为密码是每个人在首次注册使用产品注册网时设置的。但是你可以重新设置密码(reset your own password)。
可以联系澳大利亚监管人,邮箱:energyrating@environment.gov.au,或联系新西兰监管人,邮箱:info@eeca.govt.nz
重要文件
监管标准
标准是一种工具,用来规定必要的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以满足计划的监管要求。
- 检测方法标准包含检测程序和周边条件,例如检测方法、性能测量和检测材料
- 性能标准包含产品定义、性能水平,包括MEPS、标签算法和展示要求、检测方法要求和注册要求。
以下性能和检测标准适用于受E3计划监管的产品。
| 产品 | 检测方法标准 | 性能标准 |
|---|---|---|
| 空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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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 |
AS/NZS 4776.1.1:2008(等级评定) | AS/NZS 4776.2: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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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空调(CCUs) |
AS/NZS 4965.1:2008 |
AS/NZS 4965.2:2008 |
|
空调 |
AS/NZS 3823.1.1:2012(非管道) AS/NZS 3823.1.2:2012(管道) AS/NZS 3823.1.3:2005(水源) AS/NZS 3823.1.4::2012(多联机) AS/NZS 3823.3:2005(仿真) |
|
| 商业和工业 | ||
|
冷藏展示柜 |
AS 1731.1-13:2003 / Amdt 1 - 2005 |
AS 1731.14:2003 / AS 1731.14:2003 / Amdt 2 – 2012 |
|
配电变压器 |
AS 60076.11:2006(干式) AS 60076.1:2005 (油浸式) |
AS 2374.1.2:2003 |
|
电动机(三相) |
AS/NZS 1359.102.3:2000 (方法 A), AS 1359.102.1:1997 (方法 B) |
AS/NZS 1359.5:2004 |
| 热水器 | ||
|
电热水器 |
AS/NZS 4692.1:2005 AS /Amdt1–2011 1056.1:1991/Amdt5-2005 NZ 4602:1998 NZ 4602 .1:1989 |
AS/NZS 4692.2:2005 AS 1056.1/Amdt3-1996 NZ 4602:1998 NZ 4606.1:1989 |
|
燃气热水器 |
AS 4552:2005 |
AS/NZS 4552.2:2010 |
| 家庭娱乐和ICT(信息与通信技术)产品 | ||
|
外部电源 |
AS/NZS 4665.1:2005/Amdt1-2009 |
AS/NZS 4665.2:2005/Amdt1-2009 |
|
简单机顶盒 |
AS/NZS 62087.1:2010 |
AS/NZS 62087.2.1:2008 |
|
电视机 |
AS/NZS 62087.1:2010 |
AS/NZS 62087.2.2:2011 |
|
电脑 |
AS/NZS 5813.1:2012 |
AS/NZS 5813.2:2012 |
|
电脑显示器 |
AS/NZS 5815.1:2012 |
AS/NZS 5815.2:2013 |
| 照明设备 | ||
|
卤素灯变压器和变流器 |
AS/NZS 4879.1:2008 |
AS/NZS 4879.2:2010 |
|
荧光灯镇流器 |
AS/NZS 4783.1:2001 |
AS/NZS 4783.2:2002 |
|
荧光灯 |
AS/NZS 4782.1:2004 (IEC60081), AS/NZS 4782.3:2014 |
AS/NZS 4782.2:2004/Amdt 2:2006, NZHB 4782.2 |
|
自镇流节能灯 |
AS/NZS 4847.1:2010, AS/NZS 4782.3:2014 |
AS/NZS 4847.2:2010/Amdt 1:2011 |
|
白炽灯 |
AS/NZS 4934.1:2014 |
AS 4934.2-2011 |
| 白色家电 | ||
|
烘干机 |
AS/NZS 2442.1:1996/Amdt4: 2006 |
AS/NZS 2442.2:2000/Amdt2:2007 |
|
洗衣机 |
AS/NZS 2040.1:2005/Amdt3:2010 |
AS/NZS 2040.2:2005/Amdt1:2012 |
|
洗碗机 |
AS/NZS 2007.1:2005 |
AS/NZS 2007.2:2005/Amdt1:2012 |
|
电冰箱 冷冻箱 |
AS/NZS 4474.1:2007/Amdt2:2011 |
AS/NZS 4474.2: 2009/Amdt2:2014 |
词汇表
|
词汇 |
定义 |
|---|---|
|
4E |
高效终端用电设备 –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实施协议 |
|
A/NZ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
基准能耗 |
星级评分为1.00的一定额定功率电器的名义能耗。(单位:千瓦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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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U |
照常营业:假设没有政策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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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Ls |
节能灯 |
|
核查 |
A指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的完整或部分检测,以验证个别品牌和模型是否符合最低能效要求和/或能效等级标签上宣称的内容是否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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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e |
二氧化碳当量 |
|
对比能耗 |
指电器的名义能耗。对于除空调之外的所有电器,对比能耗基于电器的平均预估年度能耗。(单位:千瓦时/年)。如适用,对于空调,对比能耗基于单个装置以制冷和/或制热的额定功率使用一小时的能耗预估。(单位:千瓦时/小时)。对比能耗显示在能效等级标签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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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S |
减少碳污染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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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EE |
气候变化和能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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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WHA |
环境、水、遗产和艺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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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WG |
能效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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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计划 |
设备能效计划(正式名称为国家电器与设备能效计划) |
|
现场使用因素 |
用于计算烘干机星级评分的一个因素,该因素考虑到与自动感应式烘干机相比,计时器烘干机和手动烘干机的过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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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S |
温室气体和能源最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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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PS |
最低能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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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EEEP |
国家电器与设备能效计划 – 现称E3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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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A |
国家检测机构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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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EE |
国家能效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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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EE |
国家能效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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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PR |
最佳做法监管局 – 澳大利亚政府财政与放松管制部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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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年度能耗 |
指一个模型或单个装置使用一年的能耗预估。年度能耗假设一年中的使用次数为一定次数(假设电冰箱和冷冻箱持续运转)。(单位:千瓦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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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 |
监管影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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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分 |
星数显示在能效等级标签上。可标示的星数最少为1星,最多为10星,前6颗星的间隔为半颗星;第7颗星到第10颗星用于超高效电器,以整颗星为增量。星级评分根据星级评分指数计算,并向下取整最接近的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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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分指数(SRI) |
一种对电器宣称能效的表示。星级评分指数越高,说明能效越高。星级评分指数是十进制版的星级评分。简单来说,它是更精确版的星级评分。星级评分的以半星数量表示(6星以上、10星或10星以下的超高效电器星级评分为整数),而SRI有一个小数位。例如,某一电器的SRI可能是4.1,而可比较电器的分数可能是4.4,这两个装置都会标为4星,但实际上SRI较高的装置效率更高。 |
